近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其中,头次新增的商保创新药目录尤其引人注目,为创新药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道路。
近年来,我国医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创新药获批上市。然而,由于创新药研发成本高、定价相对昂贵,部分创新药难以在短期内纳入基本医保目录,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患者对创新药的可及性。在此背景下,国家医保局积极探索创新药支付新路径,商保创新药目录应运而生。
据介绍,商保创新药目录主要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 “保基本” 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的药品。这意味着那些具有突破性治疗效果,却因价格因素难以进入基本医保的创新药,如今有了新的希望。例如,一些用于治疗罕见病、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创新药,此前患者往往需要承担高额的费用,如今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有望借助商业健康保险的力量,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在申报条件方面,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符合 “基本目录外药品” 相关申报条件的独家药品,可以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基本目录。这一规定为众多创新药企提供了更广阔的申报空间。目前,已有超过 100 个药品申报了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可见药企对这一目录的重视与期待。
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设立,对患者、药企和医保基金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对于患者而言,这无疑是一大福音。以往因价格望而却步的创新药,现在通过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支付,有了更多使用的可能,大大提高了患者对创新药的可及性,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对于药企来说,这为创新药提供了新的市场准入路径。在基本医保谈判之外,药企多了一个选择,有助于稳定企业创新预期,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更多创新药的诞生。从医保基金的角度来看,通过商保目录承接高价药,医保基金能够集中资源覆盖更广泛的基础用药需求,缓解基金 “紧平衡” 的压力,实现医保基金的更合理利用。
在后续的工作流程中,通过形式审查的创新药品将在 8 - 9 月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由药学、临床、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等方面专家开展联合评审,形成拟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等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之后,在 9 - 10 月,商保创新药目录将与基本医保目录同步开展价格谈判。整个过程严谨且科学,旨在确保真正有价值的创新药能够进入商保目录,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
2025 年医保目录调整中新增的商保创新药目录,是我国医保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为创新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随着这一政策的逐步推进与完善,相信会有更多的患者从中受益,我国的医药创新事业也将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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