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5-03-06 08:44:55来源:生态环境部 阅读量:15713 评论

分享: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我部研究制定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进口管理要求,并对《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8号)进行修订,形成《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梓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47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附件:
 
  1.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