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5-02-11 08:38:2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阅读量:16612 评论

分享: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了规范全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加强畜禽屠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起草了《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
 
  联 系 人:刘泽东  0951-5169591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站(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13909501360@163.com
 
  附件: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