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行业标准

12月1日起实施!河北强制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2023-09-08 08:51:09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67 评论

分享:

导读:近日,河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发布,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各设区市、雄安新区及县(市、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于9月1日联合发布了强制性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标准自12月1日起实施
 
  据悉,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适用于各设区市、雄安新区及县(市、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非经营性单位内部食堂参照执行,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餐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全文如下↓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