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行业动态

黑龙江省出台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2026-01-09 14:18:03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17205 评论

分享: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者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补贴政策效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辖区内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监督等全过程管理。各级农业农村、财政、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北大荒农垦集团均应遵守本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补贴对象为黑龙江省辖区范围内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补贴范围为黑龙江省辖区范围内的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面积。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面积应同时满足土地取得合法、申报程序合规、申报种植作物的面积与实际种植情况相符。
 
  对因正常生产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减产或绝收的种植面积,各地应结合实际进行认定,保护农民合理收益。
 
  《管理办法》要求,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全省补贴资金总额、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面积、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当年玉米、大豆和稻谷每亩补贴标准。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