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上海市强农惠农政策可及度、知晓度、便利度,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2025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明白本》,列明了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农村综合改革等九大方面强农惠农政策,并对其详细内容进行了解读。
今天更新农业产业发展部分中的农机购置与应用(国家政策)。
1、文件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的通知》(农办机 〔2024〕 3 号)、《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 〔2022〕 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 〔2022〕 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支持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支持内容和标准
本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分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和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两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5%,首次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
4、申报程序及时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户) ”。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行为完成后,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决定后于13个工作日完成机具核验,并开展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完成后,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区级财政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向购机者兑付资金。
5、联系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机和智能装备处。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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