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和省、市级惠农支农资金政策可及度、知晓度、便利度,加快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发布了《宁波市惠农支农资金政策明白纸》,共梳理收集了国家和省、市级重要农产品保供及“两重”“两新”、农业乡村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金融服务保险及防灾减灾、共同富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等7大类127项惠农支农资金政策,逐一列明文件依据、资金来源、享受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等内容,做到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为激发农业农村投资活力、拓宽投资路径提供有力支撑。
今天解读【重要农产品保供及“两重”“两新”】部分中的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省级政策)。
1、文件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 部门关于切实抓好 2024 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种粮补贴动态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种发〔2022〕6 号)。
2、省级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 50 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含制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 120 元的直接补贴。
3、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以2020 年全省水稻种植亩均化肥、农药成本为基准,在每年3 月和6 月分别进行价格监测。当成本上涨超过50 元(含)时,启动年度动态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亩均化肥、农药成本上涨额的30%(向上取整)。动态补贴一年补贴一次,与省级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同步进行。
4、订单良种奖励:省财政对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 100 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 30 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