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企业动态

广东累计55项智能建造经验入选住建部清单全国推广 数量保持领先

2025-08-09 08:30:01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18231 评论

分享:

  近近年来,广东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发展智能建造作为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聚焦政策统筹、产业集聚、创新引领和融合发展等重点发力,指导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培育全链条产业生态、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建筑机器人创新应用等先导优势。截至目前,全省发布42个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和138个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3个项目列为全国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累计55项经验做法被纳入住建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并向全国推广,数量保持全国领先。
 
  广州在政策规划制定、模块化建筑激励、招投标技术应用、试点标准细化、技术评估、案例推广等方面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在政策体系完善方面,出台《广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广州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 年)》等智能建造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为工作常态化开展奠定基础;发布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均不少于15% 面积采用模块化建筑建设;印发相关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给予模块化建筑6%的面积奖励,目前已有3个项目通过认定(总建筑面积43387.82平方米,含可获激励面积2455.92平方米);在重点工程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招标文件中,对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出要求,下一步计划将智能建造内容融入评标办法,推动技术在试点项目落地。在技术体系丰富方面,率先发布《工业化建筑建造规程》《广州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引(1.0版)》《广州市模块化建筑认定指引》《广州市装配式装修认定指引》等系列技术标准,印发智能建造技术清单、项目评价指引等规范,促进技术推广和产品迭代;通过定期评估、组织观摩交流等持续跟踪试点项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为技术优化提供实践依据;发布64个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以实际项目为范本,为企业选用提供参考,助力技术成果转化与行业进步。
 
  深圳在试点跟踪、技术推广、标准出台、产业链构建、人才培养等五大举措上的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在加强试点示范工程跟踪问效方面,发布《深圳市2024年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名单》,累计培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124个;持续跟踪试点项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提供技术服务并对技术应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总结推广技术成果方面,发布第一批36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其中8项列入住建部典型案例;智能建造技术目录已更新至第三版,涵盖“数字设计”“智能生产”等七大板块47项技术,引导工程建设各环节推广应用。在出台技术标准方面,印发《建筑机器人补充子目(试行)》,明确建筑机器人使用成本和费用计算方法,补充定额与现行计价体系配套使用,为工程项目应用建筑机器人提供工程计价依据。在构建智能建造产业链方面,深圳构建产业新生态,重点发展“模块化智造、智能生产、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孪生平台、人工智能(AI)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六大特色产业链,发布两批共40家产业链企业,加速上下游企业聚集融合;推动成立“深圳城市建设低空经济联盟”“粤港澳智能建造产业发展联盟”及全国首家“智能建造学会”,促进区域智能建造融合发展。在探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依托10家建筑工人实训基地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已有万名产业工人参训;联合行业协会、20余家龙头企业举办“科普进校园活动”,近千名学生深入了解智能建造;组织举办“深圳工匠杯”等相关技能竞赛,提升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
 
  佛山在政策体系、产业培育、技术应用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在政策与试点培育方面,出台《佛山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发布《佛山市房屋建筑项目智能建造水平评价指引》《首批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定额子目(试行)》《佛山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标准》三项技术标准,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推进“新城建”试点,构建CIM基础平台(涵盖全域白模、倾斜摄影等数据);发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累计遴选30个试点项目和16家龙头企业,并给予诚信加分、资金奖补等支持。在技术评价与项目管理方面,创新推出《佛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能建造水平评价指引(试行)》,为市政项目提供标准化论证框架;建立全过程评估机制,9个试点项目获评“优秀”并给予加分激励,形成“试点-评估-推广”闭环管理。在产业生态与人才体系方面,成立智能建造行业协会,推动产业链协同;举办技能竞赛、研讨会及专题培训,助力人才梯队建设,多项举措协同推动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