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推进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带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甘肃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2025年支持永登、永昌、清水、武山、玉门、金塔、敦煌、肃南、民勤、古浪、安定、通渭、西和、华亭、东乡等15个县市区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其中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县9个,饲料化利用模式县5个、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县1个),各重点县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区域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秸秆离田效率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能力进一步提高,构建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高效利用机制和产业发展路径。
根据《实施方案》,甘肃省将重点对参与秸秆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主体进行补助。中央财政资金用于设施建设补助不超过其总金额的40%;用于设备补助不超过其总金额的60%(户用炉具补贴比例最高为75%),已享受农机补贴的设备不再重复补助;单个主体的补助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全株青贮玉米、尾菜、牧草、林业剩余物等与秸秆无关的补贴。
秸秆能源化利用
按照每1000吨生产能力补助15万元的标准,年产5000吨、10000吨、20000吨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工程最高补贴额度分别不超过75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对年产30000吨及以上(按整万吨计算)的大型秸秆成型燃料工程,建成后按实际完成投资额度的30%给予补贴,每万吨产能补贴额度不超过80万元。生物质锅炉和秸秆直燃锅炉,按照锅炉(不含
除尘设备)实际采购价格的50%予以补贴,单个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85万元。户用生物质炉具,给予实际购置价格75%的补贴,原则上生物质烤火炉每台不超过750元,户用生物质水暖锅炉、生物质
热风炉每台不超过2100元。
秸秆饲料化利用
对新(改、扩)建的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按项目设计能力一次性给予每1000吨秸秆10万元的补贴,青贮、黄贮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其他饲料加工工程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其他秸秆综合利用
对新(改、扩)建的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其他类型能源化利用项目,按项目设计能力一次性给予每1000吨秸秆10万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标准化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收储点建设,配套购置秸秆捡拾机、
打捆机、粉碎机等设备。对新建、扩建的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站点),根据秸秆收储能力,按照10万元/千吨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以上补贴内容,高出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配套和企业、农户自筹承担。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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