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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5-01-18 14:04:29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1879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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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我局共设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2个执法岗。
 
  执法人员全员在岗。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执法人员在岗115人,取得执法资格证并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有114人,执法力量占99.1%。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共有35项政务服务事项,分别办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33件、转移固体废物出本市贮存、处置的批准827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426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权限内)417件、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45件、对异地(跨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备案20件、对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进行备案(一类放射性物品启运前备案)101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82件、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10330件、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54件、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131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1件、其他事项为零流量。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我局坚持目标不改、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科学、精准、依法”执法,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完善执法机制、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统筹全市执法力量,持续提高执法效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北京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制定印发了《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全市布置了九个方面37项具体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安排、成果表现,通过市、区综合执法例会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指导各区执法工作,创新开展“伴随式稽查”稽查各区工作成效,全面开展履职评估,推进全市顺利完成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以分级分类执法为基础开展日常“双随机”执法,实施非现场执法规程,大幅提升非现场执法质效,规范开展现场检查“一码检查”。以大气执法为重中之重,开展书记点评会执法,创新市级交叉“点穴式”执法,精抓细抠,压实属地生态环境责任。聚焦餐饮油烟扰民难点问题,组织“千家包案”治理工程,“一点一策”,治理提升。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持续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破获我市首起涉嫌伪造大货车检测数据刑事案件和首起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涉嫌弄虚作假刑事案件,形成有效执法震慑。实施第二版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增加纳入企业数量,强化“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工作导向。落实审慎包容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规范进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按照《2024年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点工作》要求,完成分级分类执法、固定源专项执法、移动源执法、生态空间执法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时期执法等全部执法任务。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4年共作出处罚决定87件,罚款总计1712.24万元。其中重大处罚案件45件,重大处罚案件罚款金额为1647.64万元。按照处罚类型和处罚金额进行分类,大气污染类案件64件,罚款金额366.40万元。水污染类案件9件,罚款金额72.20万元;辐射类案件1件,罚款金额2.00万元;建设项目类案件7件,罚款金额0.00万元;排污许可类案件4件,罚款金额78.30万元;碳排放类案件2件,罚款金额1193.34万元。
 
  2024年不予处罚处罚案件共18件。
 
  2024年未实施行政强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4243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2563件,占总量的55.1%;噪声污染1101件,占总量的23.6%;水污染160件,占总量的3.4%;固废污染227件,占总量的4.9%;辐射污染25件,占总量的0.5%;其他事项580件,占总量的12.5%。受理事项均已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按期办结率100%。
 
  原标题: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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