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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23-11-30 08:34:56来源:仪表网 阅读量:5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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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定和修订计划,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已完成《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和《零碳建筑计量评价规范》,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已完成《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测试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现向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
 
  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计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对建筑碳排放进行科学计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以及政府间气候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提出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结合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及现状,在参考GB/T 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
 
  本规范与GB/T 51366-2019 的主要区分是,提出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的计量边界范围,确定排放因子法作为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的计量方法,给出了基于源流的碳排放计量以及不确定度评定方法。规范包括5个附录(A-E):附录A《建筑运行碳排放边界》、附录B《碳排放因子推荐值》、附录C《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报告模板》、附录D《不确定度分析》、附录E《不确定度评估示例》。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范围,规定本规范适用的范围;
 
  2)引用文件,编制本规范所引用的规范、规程、标准;
 
  3)术语和定义,定义本规范所出现的专用术语;
 
  4)概述,简要表述本规范的计量对象、计量边界范围和碳源流识别等内容;
 
  5)计量特性,叙述本规范的计量参数,包括活动数据和碳排放因子;
 
  6)计量条件,规定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计量条件;
 
  7)计量方法,规定了一般要求、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的计算公式。
 
  8)计量结果表达,规定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报告要求,报告要包含基本信息、碳源流识别、活动数据及来源、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碳排放量、总结等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运行阶段由于能源、资源和材料消耗产生碳排放的计量活动。通过划定建筑碳排放边界、识别碳源流、核算活动数据及碳排放因子实现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计量,其中活动数据和碳排放因子应为可计量溯源数据。
 
  《零碳建筑计量评价规范》
 
  为加强零碳建筑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建筑运行阶段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标准GB 17167《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GJ/T 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GB/T51350《近零能耗技术标准》等,国际标准ISO 14064-1:2006《温室气体-第一部分:在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性规范》,参考政府间气候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提出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并结合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及现状,主要的评价计量技术与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相一致,制定《零碳建筑计量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第4章至第5章规定了评价原则和内容。明确了零碳建筑评价边界、建筑碳计量人员、建筑碳计量器具、建筑碳计量数据质量等方面的要求。零碳建筑在满足本规范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零碳建筑碳排放特点和减碳目标建立现代、科学、高效的建筑计量管理体系,以实现零碳建筑计量管理的法制化、系统化和信息化。
 
  本规范第6章规定了评价程序。评价是在零碳建筑自查的基础上,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规范对评价组织、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编制评价审查报告、评价结论的确定和评价证书的颁发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规定了零碳建筑的碳排放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零碳建筑计量评价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零碳建筑的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审査,非零碳建筑的审查可参照执行。零碳建筑的建设方、法定管理机构、使用同行评审的组织、认可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可采用本规范来确认或承认零碳建筑。
 
  《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测试计量规范 第一部分:单轴跟踪式抛物面聚光型太阳能集热器系统》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太阳能作为一种新能源,是人类可以利用的最丰富的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且是可直接开发利用的清洁能源。
 
  太阳能集热器是一种将太阳的辐射能转换为热能的设备,可以把分散的太阳能集中起来,是利用太阳能装置的关键部分。太阳能集热器及其匹配的系统被广泛地运用在生产生活中,如炊事、产生热水、干燥物品、熔炼金属,以及热电站、海水淡化器等。
 
  太阳能集热器的分类有多种,按集热器的传热工质类型可分为液体集热器、空气集热器,按进入采光口的太阳辐射是否改变方向可分为聚光型集热器、非聚光型集热器,按集热器是否跟踪太阳可分为跟踪集热器、非跟踪集热器,按集热器内是否有真空空间可分为平板型集热器、真空管集热器等。为测试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2007年修订了国家标准GB/T 4271-2007《太阳能集热器热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利用太阳辐射加热、有透明盖板、传热工质为液体的平型板太阳能集热器,以及传热工质为液体的非聚光型全玻璃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玻璃-金属结构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和热管式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系列的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测试计量规范。为确保太阳能集热器热性能测试量值的准确性,评定太阳能集热器装置的量值误差,有必要编制统一的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测试计量规范,为太阳能集热器热性能测试量值的溯源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太阳能集热器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对提高太阳能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重要作用,为计量科技服务于节能减排产生积极意义。
 
  本规范规定了在晴朗天气条件下,对单轴跟踪式抛物面聚光型太阳能集热器系统的热性能进行测试时,过程中的计量参数、计量设备、计量流程以及计量结果的表达等技术要求。
 
  适用于传热流体通过单一进口进入系统,并且通过单一出口流出系统的单轴跟踪式抛物面聚光型太阳能集热器系统,以及可以视为单一进口和单一出口的集热器系统,例如多个相同集热模块并联后形成集热器阵列的情况。
 
  本规范不适用于传热流体发生相变的太阳能集热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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