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途和适用范围:主要应用于五金零件、冲压件、压铸件、切片件、车铣件:首饰、钟表、眼镜、工艺品、装饰品、塑料、陶瓷、有色金属等及各种电动、电子、机械设备配件的去毛刺、除锈、粗抛光、中抛光、精抛光、光亮抛光。特别是对异形零件的表面光整加工有特异的*功能。经该机光整加工后的零件,不破坏原有的形位精度、且表面质量大有提高,适用于大批量零件表面的光整加工。
二、主要结构:本机主要有主机机架、主机外罩、主机转盘、卧式刹车电机、卧式普通电机、减速机、六面体状的胶桶容器、传动件、电箱和控制电器等构成,主机电机与主机转盘皮带联接,普通电机带动减速机用链条定位胶桶。(自动型)在研磨过程中,胶桶容器是主要受磨损及快速动作的部件,应具有较好的刚性。所一般用板材焊接而成。 在其内壁衬胶层,来降低噪音以缓冲零件内壁的碰撞。故此胶层应具有耐磨、耐压的性能。
三、操作与使用:
1、 研磨石的种类、形状、大小以及装入量:把加工零件以及符合研磨目的,材料性质、大小形状的研磨石放,入容器内,在总容积的70%左右(加工零件和研磨石的混合物)。使用新磨料时,首先让磨料自身研磨,这样可去除磨料表面污物和锐棱。
2、研磨石和加工零件的混合比例,应根据加工零件的大小、开关、材料性质、研磨石的情况来确定,一般多数采用加工零件与研磨石比为1: 3-1: 6左右,如粗抛光和中等抛光时、可比例取小些,精抛光时比例取大些。
3、研磨剂的添加量以及耐用时间,根据研磨目的、材料性质、应选择适当的研磨剂、光亮剂,添加一般分为两种:切削和抛光。耐久时间、研磨抛光时间或在中途替换添加研磨剂或光亮剂都以在工艺验时的状态为准。在替换研磨剂和水的过和程中,应把以前的研磨剂和水放尽,再清洗磨料及零件,然后重新添加研磨剂和水。(研磨剂、光亮剂参考添加量为:0.8-1.0kg/标准100L抛光机/单次)
4、研磨时间的确定:研磨时间的选择应根据加工零件的状态来变更,通常在工艺试验的基础上找出时间,这样来确定一 一个基本的研磨时间表。
5、加工零件的清洗:在加工零件前,必须将零件进行脱油,去污处理,如不进行将会降低胶的使用寿命以及研磨、抛光的效果。
6、零件与磨料的分离:加工完毕后,选择适当大小的分离筛,可人工或机械化使零件和磨料分离,另外零件应再作清洗,干燥和防锈处理。
四、包装
25KG/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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