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厦门:鼓励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买环卫服务时,将纯电动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

2023-11-04 14:21:48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阅读量:48 评论

分享:

导读:近日,《“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全文印发,明确将岛内及岛外核心城区环卫车新增和更换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其他区域新增和更换车辆采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并逐年递增20%,到2025年达到100%。

  10月29日,福建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下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厦门市汽车产业总体规模相对偏小,高精尖技术企业占比不高,尚未形成相对完善的本地配套体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车、物流车等领域电动化率低于10%,电动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结构性稀缺,充电车位(尤其是中重型货车专用桩)相对匮乏,充电桩进小区较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将实现全市公交车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环卫车领域,岛内及岛外核心城区环卫车新增和更换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其他区域新增和更换车辆采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并逐年递增20%,到2025年达到100%,鼓励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买环卫服务时,将纯电动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
 
  《规划》提到,将推动市政环卫领域纯电动化替代。支持环卫企业联合统一招标采购新能源车辆,降低购置成本;在人员密度低的区域建设一批新能源环卫车辆统一停放、充电、维修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优化车辆使用环境,推动环卫领域车辆加快实现全面电动化。
 
  同时,还将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重点发展方向,全力支持整车企业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在现有商用车体系基础上,拓展新能源卡车、厢式货车和专用车,特别是加快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等专用车电动化步伐,构建完整、清晰的新能源品牌价值体系。
 
  《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将作为厦门市新能源汽车阶段性发展的重要指向性文件。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