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解读说明!
修订稿明确,符合细则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 2025-08-27 08:47:53 19377
- 废水排放环评工业固废
2023-10-26 14:12:03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阅读量:192 评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解读说明!
修订稿明确,符合细则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9月2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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