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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3-09-17 14:14:04来源: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阅读量:9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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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经信服务〔2023〕21号
 
  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渝委办发〔2023〕13号)以及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的要求,促进检验检测资源开放共享,构建高水平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助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首批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功能职责
 
  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开展创建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功能职责:
 
  (一)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相关行业规划、法规、政策、标准。
 
  (二)主动开放共享仪器、设备、信息等检验检测资源,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服务。
 
  (三)瞄准检验检测综合性人才培养,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根据行业特点开展知识普及、技能提升等专业培训。
 
  (四)根据国内外制造业发展趋势和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研究面向基础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跨行业通用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先进检验检测方法;参与检验检测装备研制与开发。
 
  二、申报主体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高校、科研机构、制造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二)拥有高素质、高技能的检验检测人才队伍,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工作人员10人以上,人员结构科学合理,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人才优势。
 
  (三)有固定的检验检测场所,有较好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检验检测工作的能力。
 
  (四)检验检测能力在市内处于较高水平,具备较强的检测资源共享理念和意识。若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和制造企业,需有开放检测资源的记录。
 
  (五)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准备。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见附件1)和《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表》(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2023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胶装成册)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三)评审公示。市经济信息委委托重庆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制造业检验检测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核后按行业细分领域,择优确定首批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管理。重庆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制造业检验检测促进中心)对平台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平台运营和绩效情况进行评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袁老师,63896732。
 
  重庆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制造业检验检测促进中心):陈老师,15086850288。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重庆市现代制造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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