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行业动态

18个!生态环境部明确第一批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

2023-09-12 14:02:54来源:生态环境部 阅读量:136 评论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对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筛查评估,公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并适时更新。

        鉴于此前发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含第一批和第二批)已对化学物质的危害与环境风险进行系统评估,从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角度考虑,生态环境部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为基础,开展定《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下称《土壤名录(第一批)》)编制工作。
 
  《土壤名录(第一批)》筛选工作重点考虑这些物质的土壤环境赋存能力及实施土壤污染重点控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共涉及一级行业分类 3 类,分别是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涉及二级行业分类 22 类;涉及三级行业分类 69类;涉及四级行业分类 177 类。
 
  详情如下↓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