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关乎你我!今日起,又一批全国性新规将开始施行!

2023-06-02 08:44:05来源:智能制造网整理 阅读量:65 评论

分享:

导读:2023年6月起,一批全国性新规将开始施行,涵盖工商业用户执行新电价政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以及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2023年6月起,一批全国性新规将开始施行,涵盖工商业用户执行新电价政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公安部推出10项便利措施以及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6月起工商业用户执行新电价政策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明确,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5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水平,将严格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核,规范做好道路运输车辆使用技术管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退出管理,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为了规范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了明确举报处理基本要求,规定受理要求,完善办理程序,规范分类处理要求,细化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等制度。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34-2022,自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一大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该强制性规范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密切相关,如大型起重机械严禁在雨、雪、雾、霾、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进行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最高处的风速超过9.0m/s时,应停止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等。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7-2022,自6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该规范是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的通用技术类规范,是政府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和进行建筑防火监管的技术依据之一,具有强制约束力,是政府依法管理、依法履职的技术依据。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为了指导和帮助个人信息处理者规范、有序备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编制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方式、备案流程、备案材料等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应当根据《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按照备案指南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自6月20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共五章30条,明确了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五类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公安部推出10项便利措施
 
  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调研,推出了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以高品质的交管服务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中,推出4项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新措施,进一步优化交管线上服务体验,推出更多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差异化精细化服务新需求。这10项便利措施将于6月1日起实施。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