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林洋能源(601222)发布《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合计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相关事项。本次担保属于原有担保到期后续保,并未动用新的担保额度,全部在前期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
图片来源:林洋能源公告
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林洋能源为该笔授信当中的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此同时,林洋储能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同样为1年,上市公司为该笔全部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两笔担保金额合计20000万元。叠加本次担保之前,上市公司已经为林洋储能提供的担保余额53430.10万元,上述担保均落在前期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之内。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续保担保没有设置反担保安排。
从担保合同细节来看,林洋能源与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本金限额10000万元,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覆盖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保证期间为三年,自被担保债权确定日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二者较晚的时间起算。
而和宁波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限额10000万元,同时覆盖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全部费用,采用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按单笔债务分别计算,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表外业务以垫款日、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到期日作为起算时点。
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已经分别经过公司2026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续保无需再重复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审议流程。
公告同步披露了被担保方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林洋储能资产总额129643.86万元,负债总额108628.83万元,净资产21015.03万元,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604.18万元,净利润亏损2218.31万元。回看2025年度经审计数据,该子公司资产总额111923.86万元,负债总额88690.52万元,净资产23233.3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428.26万元,净利润亏损9134.78万元,储能业务尚处在投入亏损阶段。
公司表示,开展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保障储能业务板块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契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与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完全控制权,可以实时监控其资金流向与财务变动,判断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截至这份公告披露日,林洋能源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规模涵盖人民币95.25亿元、美元1.57亿元以及欧元0.32亿元,按照最新汇率折算后,担保合计总规模达到108.23亿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70.98%。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87.89亿元,占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64%。
林洋能源强调,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本次续保带来的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区间,不会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
风险提示:本文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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