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行业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就《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08-19 14:25:12来源:市说新语微信号 阅读量:15003 评论

分享:

  为规范指导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形成《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自8月18日起至9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了4个方面内容。一是合并修改名称。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将《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相同的部分合并简化,合并修改为《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二是明确原料和生产要求。本次细则修订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可可制品生产不得以可可壳作为原料,焙炒咖啡生产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三是严格过程管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相关规定,细则修订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要求。四是健全管理制度。细则完善了人员管理、全链条管理等制度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全流程覆盖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研究采纳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修订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