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要求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两大任务,到2030年逐步建设形成“自主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管网输配高效衔接、储备调节充足灵活、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运行安全平稳高效、加工利用高端高质、科技水平自主突破、国际合作灵活多元”的现代油气产业体系。
2030年,国内油气供应量4.4亿吨油当量,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万公里,全国油气长输管网规模达22万公里,天然气储备规模持续增长,占全国消费比重超过13%,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接卸能力2亿吨/年,陆上管道进口天然气能力1140亿立方米/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S/CCUS)年注入二氧化碳达1000万吨。
《规划》强调,将“加快绿色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推动油气与多能融合发展”。
推动石油消费达峰
系统推动石油生产环节节能降碳、消费环节达峰、产业链提质升级。统筹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支持绿色燃料发展,补充替代传统石油产品。推动石油全链条节能降碳改造、终端电气化率提升、甲烷减排、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减少单位产品的石油等能源消耗。保持适度富余炼油和石化产能,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大石油安全的产业垫层。
促进天然气清洁高效利用
鼓励天然气在工业领域有序高效利用,重点满足难以电气化、使用高排放燃料企业需求。支持液化天然气在重卡和水运船舶的有序应用,促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布局一批调峰气电项目,合理保障发电用气需求,发挥天然气对新型电力系统稳定支撑作用,支持气电联营、气电与
新能源联营、气电与调峰设施联营模式。健全发电领域气—电调度协调机制,鼓励油气和气电企业签订多年期中长期合同和灵活供气条款。
统筹油气与新能源、伴生资源等全场景融合发展
依托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合理有序推进光伏、风电、地热能开发利用,提高电气化率,打造绿色低碳零碳油气田。推动油气热同采,风光储调并用,以区域负荷为核心,绿色供能与柔性用能耦合,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推动老油气田延展成“电田、热田、储田、碳田”。依规加强油气与氦气、铀、锂、硫等伴生资源一体化勘探开发。
推动新质生产力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绿色氢能产业发展。协同油气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动氢能规模化制取、管道运输和集约存储体系,在重点地区有序布局氢能等基础设施,构建以周边就近消纳为主、跨区调运及外贸为辅的氢能产销新格局。
推进CCUS规模产业化建设。发挥CCUS全产业链优势,统筹原油增产与碳减排“双赢”。推动CCUS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支持油气产业聚集的东营、榆林等城市率先向低碳城市转型,发展低碳产业群,形成承接高碳产业的竞争优势。研究进一步推动碳中和技术市场化产业化应用。
推进新型地下储能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枯竭油气藏、盐穴和管道等地下空间资源,探索建设压缩空气储能等新业态。推动与周边新能源电站配套运行,提供容量支撑与调频调峰服务,提升区域能源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与安全稳定水平。
加强石油炼化产业提质增效和差异化发展
坚持炼油产能“减量置换”,优化存量,严控新增,持续推进“油转化”“油转特”“油转材”,提升炼化行业集约化、精细化、绿色化水平。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引导支持重点区域炼厂整合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过程降碳,结合实际实施绿电、清洁低碳氢替代。沿海区域重点打造炼化一体化产业集群,提升高端化工材料供给能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生产基地。中西部地区立足本地需求和资源条件,保障油品稳定供应,适度发展符合区域特点的石化项目。有特色和竞争力的中小型炼厂突出“专精特新”。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总体要求,为加快推进石油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我们制定了《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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