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行业标准

重庆市《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07-18 08:36:56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16015 评论

分享:

  为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形成有实力、有特色的双城经济圈,编制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纲要》第八章第二节要求“有序制定修订统一的大气、水、土壤以及危险废物、噪声等领域环保标准”。为贯彻落实该要求,经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协商后,将重庆市地方标准《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纳入川渝两地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制修订计划。
 
  详情如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我局开展了重庆市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相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意见建议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附件: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6日
 
  引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引用日期:2026年7月16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