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06-12 14:07:15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阅读量:19440 评论

分享:

  近日,《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所称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是指对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弃置的废弃物实施回收、拆解、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的活动。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全程管控的的原则,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要求。
 
  企业应当对其产生的废弃物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收利用,或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利用;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暂不适合利用的,应当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企业在回收拆解利用活动中应当优先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提高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依法履行回收、利用和处置义务。
 
  详情如下↓
 
  关于《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建议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6月2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司法厅 徐德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湖南省司法厅
 
  2026年5月29日
 
  引用:关于《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 [引用日期:2026年5月2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 中国资环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会谈

      近日,中国资环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会谈,双方围绕深化循环经济产业合作、共谋绿色转型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2026-09-15 08:43:02    1032
      再生资源固废回收循环经济
    • 江阴市环保集团拟入主优彩资源

      据悉,江阴市环保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优彩资源A股股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江阴市环保集团将持有优彩资源80,588,80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约22.7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26-09-15 08:43:02    876
      再生资源固废回收循环经济
    • 康恒环境与渣打银行、Asakabank签署合作备忘录

      近日,康恒环境与渣打银行、Asakabank签署合作备忘录,三方将围绕跨境贸易、投资及业务发展等领域开展合作,发挥金融、产业及国际化业务优势,进一步促进香港与中亚地区的经贸联系与绿色产业合作。
      2026-09-15 08:43:01    1120
      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置再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