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农业机械“先行先试”补贴方案》(简称《补贴方案》),旨在抓实水稻、玉米、马铃薯、橡胶、甘蔗、核桃、蔬菜、水果、花卉、茶叶、咖啡、中药材重点产业耕、种、管、收环节机械化发展,推动农用无人机、
拖拉机推广应用和农机服务农事等。
根据《补贴方案》,“先行先试”补贴是省级财政资金的专项补贴,旨在支持尚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但符合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和丘陵山区发展需求,并具有显著创新性、适用性的农机新产品与设施装备。补贴产品聚焦水稻、玉米、马铃薯、橡胶、甘蔗、核桃、蔬菜、水果、花卉、茶叶、咖啡、中药材等产业的耕、种、管、收薄弱环节;包括农用无人机、适应丘陵山区的中小型拖拉机推广应用,以及农机社会化服务等;支持符合地方特色产业要求、绿色发展的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具体补贴品目将另行公布,补贴产品目录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年度动态调整。
《补贴方案》指出,补贴产品应由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建议或获重点攻关项目支持且产业化产品,技术创新特征明显,能够有效解决云南省丘陵山区“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问题,或在特色经济作物关键环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节水灌溉、山地运输等方面实现突破,能够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补贴标准方面,“先行先试”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产品市场销售均价进行测算,原则上不超过销售均价的30%。对同一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先行先试”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其中个人不超过1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30万元。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