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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28年)》政策解读

2026-06-05 14:21:33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515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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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动计划》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巩固提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结合“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实现“2028年PM2.5浓度下降至33.7μg/m3以下”的工作目标。生态环境部明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自2026年起以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的形式上报,由原来支持单个项目调整为支持城市打包项目,更加注重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经多轮努力,我市3月17日获省厅批复(省内南京、扬州、宿迁获批)。出台《行动计划》既是为了明确宿迁市未来三年空气质量改善的明确方向,也是深挖行业减排潜力、用好美丽蓝天资金的最大抓手。
 
  《行动计划》编制过程中,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共收集14条反馈意见,均予以采纳。经六届市委常委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市政府六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4月30日正式印发。
 
  二、《行动计划》的编制思路
 
  编制遵循“美丽蓝天项目实施提高污染物排放水平、全方位治理提升削减颗粒物排放总量”的思路,谋划了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具体举措。
 
  关于排放浓度指标,我市排放强度位居苏北五市首位,是制约PM2.5浓度改善的主要因素。《计划》中所提标准虽严于国家和江苏地方标准,但都来源于宿迁本地行业内先进企业现行能够达到的排放标准,通过提升治理水平均能实现。比如燃煤发电行业参照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和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参照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玻璃炉窑企业参照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企业参照沭阳亚森同汇有限公司。
 
  关于美丽蓝天项目,向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报送的方案中,包含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控制等5大类型共计251个具体项目,目前均已分类纳入《计划》。
 
  关于全方位治理,美丽蓝天项目主要聚焦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淘汰和“绿岛”项目建设,目前影响大气改善的还有工地扬尘、露天焚烧、移动源排放等,根据PM2.5源解析占比超过60%,本次在《实施计划》中一并明确具体治理措施。
 
  三、《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任务
 
  《计划》包括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面源治理、监管能力5大方面共142项重点任务。产业结构绿色升级方面,推动项目高质量落地,深化工业源提标治理,培育高绩效等级企业,持续提升集群水平,推动“绿岛”建设。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方面,严控“两高”项目,有序降低煤炭使用,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绿色运输体系建设方面,优化“公铁水”多式联运运输体系,着力提升道路清洁运输水平,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推广门禁系统建设。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加强焚烧、异味、餐饮、汽修、扬尘、烟花爆竹、油气、农业氨、消耗臭氧层物质等8个方面综合监管。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提升智能监测能力,实现精准溯源和精细化管控。
 
  四、保障措施
 
  市攻坚办牵头抓总,牵头部门加强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公开、强化宣传教育、拓宽参与渠道、健全舆情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宿迁蓝”的氛围。
 
  引用:《宿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28年)》政策解读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引用日期: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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