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国际快讯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纱线实施保障措施

2026-06-04 11:07:47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阅读量:301 评论

分享:

  2026年6月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5月21日,印尼财政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37号令,决定继续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 thread)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征收保障措施税,措施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具体如下:2026年5月22日至2027年5月21日为324印尼盾/千克、2027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为308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和5510.90.00。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9年9月18日,印尼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尼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至2026年5月21日。2025年11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世贸组织)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10IDN25S5.pdf&Open=True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 美国对细旦聚酯短纤发起保障措施复审调查

      利害关系方应于2026年6月18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应诉登记。听证会定于2026年10月1日举行,申请出席听证会须于2026年9月25日前书面提交。
      2026-06-04 11:09:22    324
      细旦聚酯短纤保障措施
    •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窗帘实施保障措施

      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2026-06-04 11:06:43    327
      进口窗帘保障措施
    •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塑料管件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26年1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
      2026-01-12 09:57:54    18478
      进口塑料管件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