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过程VOCs管控薄弱、量化要求缺失、行政部署需要技术化落地等现实需求,上海市开展《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本标准的编制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填补化工装置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专项技术依据的不足,完善本市VOCs精细化管控标准体系;(二)推动管控要求从原则性约束向量化考核转变,提升标准的可执行性和监管刚性;(三)落实沪环大气〔2024〕48号文部署,构建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四)服务于本市O3与PM2.5协同治理和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企业规范作业和管理部门监督指导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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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规定,现将《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卜梦雅
电子邮箱:bumengya@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邮编:200233
附件:《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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