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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对济源市众鑫农机有限公司等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

2026-06-02 08:30:18来源: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阅读量:202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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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济源市众鑫农机有限公司等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机化部门(农机中心),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经调查核实,济源市众鑫农机有限公司、济源市田源农机有限公司在参与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虚构交易骗取补贴的严重违规行为;购机者尚国军、购机组织济源市食之源家庭农场参与上述违规活动。经实施调查核实、约谈告知、集体研究等程序,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豫农机文〔2020〕42号)有关规定,认定上述主体行为均属严重违规行为,处理如下:
 
  取消济源市众鑫农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2880)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石欢欢(身份证号410881********8643)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对参与违规行为的购机者尚国军(身份证号410827********0813)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处理。取消济源市田源农机有限公司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将济源市田源农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FC3U1U)、济源市食之源家庭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355X3B)及共同法定代表人付书琴(身份证号410827********3042)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本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通报之日前,上述企业及个人已录入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但尚未兑付的补贴产品,经属地农机部门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可按规定兑付。因补贴产品经销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所有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涉事企业自行承担。
 
  各级农机化部门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补贴审核监管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规范高效实施。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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