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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自2026年9月1日实施

2026-05-16 08:41:48来源:生态环境部 阅读量:1681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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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生态环境法典、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要求,支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科学指导、规范和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467—2026)(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作为生态环境基础标准,《技术导则》规定了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实施的生态环境效益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方法,以及流域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适用于指导和规范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针对特定流域开展的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
 
  《技术导则》的出台,将引导各地以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为出发点,针对不同流域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与特定需要,制订契合流域水生态环境特征、环境保护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特色控制项目和管控目标,实现与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与互补,有利于完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供基础支撑。
 
  供稿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引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 [引用日期: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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