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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出台农机“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方案,将更多先进适用农机纳入补贴范围

2026-03-20 14:23:22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435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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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印发《兵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集中资源支持大面积单产提升、生产急需、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群众欢迎的高效适用机具,有力有序淘汰过时落后的农业机械,加快促进先进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在用一线农机结构优化调整,引领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兵团提供更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1、加力实施“优机优补”。在国家确定的4类机具基础上,兵团自主确定不超过6类机具,纳入“优机优补”范围,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优机优补”机具目录。根据“优机”遴选评价等情况,定期发布“优机优补”产品清单。
 
  2、加快补短板创新机具有序列补。对取得研发突破的创新短板机具、亟需熟化定型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或首批次农机装备,通过农机创新产品、特定补贴支持等政策措施,加快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
 
  3、有序推进“退坡退出”。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落后、性价比低、适用性差、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市场接受度不佳的机具,通过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逐步退出补贴范围。
 
  根据《方案》,对有助于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点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高出幅度控制在最高补贴额的20%以内,非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上年度补贴额,高出幅度控制在上年度补贴额的20%以内;对单北斗终端与单北斗辅助驾驶系统,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40%;对符合条件的国产化替代短板创新机具,给予3年以下的特定补贴支持,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退坡”机具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至15%以下;对保有量过多或技术相对落后的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总体不超过10%。单机补贴限额参照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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