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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评审专家

2026-03-10 14:14:45来源: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 阅读量:289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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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征集中,专业条件:
 
  (一)工程技术类专家: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熟悉以下三个领域之一的污染治理技术,工程设计要求等。
 
  1.土壤污染防治。包括涉重金属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废渣等)、重金属污染底泥以及酸性废水等污染源整治。
 
  2.地下水污染防治。包括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污染防控与修复等。
 
  3.农村环境整治。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
 
  (二)技术经济类专家: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经验,熟悉土壤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三个领域之一的工程造价。
 
关于征集“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十五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评审管理,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作用,保障资金项目质量,现征集相关领域的项目评审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没有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能够科学、公正、实事求是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三)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能够履行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
 
  二、专业条件
 
  (一)工程技术类专家: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熟悉以下三个领域之一的污染治理技术,工程设计要求等。
 
  1.土壤污染防治。包括涉重金属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废渣等)、重金属污染底泥以及酸性废水等污染源整治。
 
  2.地下水污染防治。包括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污染防控与修复等。
 
  3.农村环境整治。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
 
  (二)技术经济类专家: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经验,熟悉土壤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三个领域之一的工程造价。
 
  三、征集方式和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已经在库的专家可不用重复推荐),程序如下。
 
  (一)填写申请表
 
  请你单位组织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相应申请表(附件1)及统计表(附件2),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送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表电子版、单位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可编辑格式)等相关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专家入库
 
  我中心将按程序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四、截止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   薛鹏丽
 
  电话:(010)84758045
 
  邮箱:xuepengli@tcare-mee.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项目专家库推荐”)
 
  附件:
 
  1.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2.评审专家信息统计表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
 
  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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