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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批《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发布!

2026-03-10 14:14:44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194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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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第二十批《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发布。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情况,将南京市化工一厂地块一标段(太新路以南、宁洛高速以西)地块等6个地块新增纳入名录,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情况,将南京三商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地块等4个地块移出名录。
 
  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对列入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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