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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质、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8月1日起实施

2026-02-07 08:44:49来源:生态环境部 阅读量:1255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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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5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43-2026)
 
  二、《环境空气 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HJ 1444-2026)
 
  三、《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26)
 
  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腈和丙烯腈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HJ 37-2026)
 
  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乙烯和丙烯醛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HJ 34-2026)
 
  以上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7-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1999)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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