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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杭州高新区同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示范工作

2026-02-07 08:44:44来源:宣城交通运输局 阅读量:1329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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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宣城、杭州高新区分别发布文件,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宣城征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第三方机构,杭州高新区征集示范应用场景并给予资金补助。
 
  具体如下:
 
  宣城市遴选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第三方机构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第三方机构需为宣城市注册的企业且具备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监管、数据收集与分析、风险评估及安全管控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机构资质:申报机构应为在宣城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技术团队。
 
  (二)技术能力:申报机构应具备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自动驾驶系统、车联网通信、智能交通系统等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测试验证、数据分析、紧急事件应急处理等能力。
 
  (三)运营能力:申报机构必须具备建设、维护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监管平台的能力和成熟的公路运营体系。平台必须具备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在线申请的能力,能够在线提供包括测试申请、电子化存档、流程管理等多项服务。
 
  (四)数据安全:申报机构必须具备对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完整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能力,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使用。
 
  (五)人员要求:申报机构应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人员),包括软件工程师、数据分析师等,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和资质。
 
  (六)诚信守法:申报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工作职责
 
  宣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协助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工作职责简要如下:
 
  (一)负责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的申请受理、材料初审,对申请方案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二)承担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包括测试车辆运行状态跟踪、数据采集与分析等工作。
 
  (三)协助开展测试道路及区域的技术评价、风险评估和开放方案制定,为相关智能化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四)组织专家论证评审会议,对申请主体进行评审,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
 
  (五)协助市公安局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
 
  (六)收集报送总结性材料,承担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参与修订地方性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
 
  四、申报材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包括相关技术研发、测试验证、数据分析、紧急事件应急处理等能力证明)。运营能力(包括监管平台功能介绍、在线服务网站建设情况等能力证明)、数据安全证明文件(数据安全管理、存储等能力证明)
 
  (三)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等)。
 
  (四)诚信守法证明文件(包括近三年内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证明等)。
 
  (五)根据《宣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的工作方案(含工作流程)。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机构需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得包含涉密信息。于2026年2月10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宣城市交通运输局(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材料须为单位盖章的PDF格式)。
 
  (二)资料审查。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宣城市公安局、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德市人民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审,评估确定遴选建议名单。
 
  (三)公示名单。宣城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官方网站对拟入选的第三方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反馈意见或线索的,确定为宣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第三方机构。
 
  (四)结果发布。宣城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确定宣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第三方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3011060
 
  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66号
 
  电子版申报书提交邮箱:18905639357@163.com
 
  杭州高新区组织申报2026年智能网联车辆“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场景
 
  一、申报场景方向
 
  智慧公交车(包括企业/园区接驳车)、智慧乘用车、智慧环卫车、低速无人快递车、智慧巡逻车等智能网联车辆“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场景。
 
  二、场景车辆数量
 
  拟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智慧公交车、智慧乘用车、智慧环卫车、低速无人快递车、智慧巡逻车示范应用场景建设,拟支持智慧公交车创新应用3辆、智慧乘用车创新应用93辆、低速无人快递车创新应用30辆、智慧巡逻车创新应用5辆。
 
  三、落地要求
 
  1.接入市级云控平台
 
  所有测试与示范车辆及设备均需接入杭州市级云控平台。
 
  2.取得测试牌照
 
  所有测试与示范车辆均需在开放道路运行之前,取得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牌照。
 
  3.场景落地滨江区
 
  各场景示范应用车辆均需在滨江区内道路运行。支持申报企业与本地运营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区内公共交通接驳,智慧出行、城市物流运输、城市安全巡逻等场景探索,需与滨江区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平台街道做好对接,保障属地区域发展规划需求。
 
  四、补助标准及要求
 
  1.智慧公交
 
  按照示范场景中的智慧公交车数量给予购车或租车补助,最高不超过120万元/辆,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补助资金,新增车辆取得杭州测试牌照后,申报单位需签订智慧公交车场景示范应用项目协议书,运行时间不少于2年(创新应用阶段运行时间不少于20个月)。
 
  2.智慧乘用车
 
  按照示范场景中的智慧乘用车(不含存量测试车)的数量给予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22万元/辆,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补助资金,车辆取得杭州测试牌照后,单车运行里程不得少于2000公里。(上述车辆运行资质及里程以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管理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3.低速无人快递车
 
  按照示范场景中的低速无人快递车数量给予财政补助,在新增车辆取得杭州测试牌照后并上路运行后,按不高于1万元/辆标准兑现财政补助。
 
  4.智慧巡逻车
 
  按照示范场景中的智慧巡逻车数量给予财政补助,在新增车辆取得杭州测试牌照后并上路运行后,按不高于2万元/辆标准兑现财政补助。
 
  五、组织实施
 
  拟申报智慧公交车、智慧乘用车、低速无人快递车、智慧巡逻车场景的单位应编制滨江区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应用场景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提供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于2026年3月4日前向区经信局报送完整申报材料。
 
  经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示范应用场景入选名单,给予资金补助。
 
  五、其他事项
 
  未明事项,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人:陈老师,89521750。
 
  地址:滨江区人民政府2楼123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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