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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2025-12-10 14:12:55来源:生态环境部 阅读量:1487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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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为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修改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修改单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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