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全面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公开公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2025年强农惠农政策明白本》,梳理了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项目三大部分、共计21项政策,逐一列明了政策依据、支持重点、补助标准、实施单位等内容。
今天解读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补助。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 年轮作休耕、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5〕13 号)。
补助对象:对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实际生产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 200 元。同一块耕地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不能同时享受轮作补助。
实施单位:贺兰县、永宁县、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沙坡头区和海原县农业农村部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支持重点:优先扶持从事小麦、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小杂粮、油料等粮油作物生产的规模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开展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每个新型经营主体连片种植面积不小于100 亩。
补助对象: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种植面积不小于100亩),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且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补助标准:奖补标准为 50 元/亩,各地可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关键技术到位、参与的新型经营主体数量等因素对单个种植主体设置奖补上限,防止“垒大户”。
实施单位: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和海原县农业农村部门。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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