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5年第五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有2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
经审核,同意3家企业生产的9种产品更换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2)。
经审核,同意8家企业生产的16种产品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册,换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有效期满未予注册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自动失效。
对1家企业生产的1种产品注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4)。
对2家企业生产的2种产品撤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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