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地方新闻

第十八批《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发布

2025-11-04 14:23:33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14459 评论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1号)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信息公开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及评审情况,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形成了第十八批《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公布。
 
  一、新增纳入名录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情况,将无锡市万泉路南、润锡中路东地块等2个地块新增纳入名录。
 
  二、移出名录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情况,将徐州市卧牛泉润地块(纬六路以南、学苑西路以西)等3个地块移出名录。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二)对列入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1. 《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纳入清单(第十八批)
 
  2. 《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第十八批)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2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