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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文: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劣质“三无”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2025-10-25 14:00:15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1564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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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综合整治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乱象问题,加强源头管控,净化拖拉机等农机产品市场环境,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劣质拖拉机等农机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为此,《通知》提出以下五项整治措施:
 
  强化生产源头管控:生态环境部门研究修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明确生产出口用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执行我国排放标准要求,调整优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动大马力拖拉机等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智能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机低碳减排技术与装备标准研制,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开展拖拉机等农机产品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拖拉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拖拉机等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违法经营主体执法打击和警示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使用管理工作,执行好对“三无”拖拉机不予登记上牌、不予补贴等规定。
 
  督促指导电商平台问题排查: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对电商平台特别是直播电商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电商平台开展网售拖拉机等农机产品问题排查,建立完善的经营者和产品资质公示审核机制,重点审核产品主要参数(发动机排放标准:国Ⅱ、国Ⅲ、国Ⅳ等),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网络主播以“低价处理”“清理库存”“出口产品”等话术营销问题产品的,立即采取清理、屏蔽和下架措施。加强对拖拉机相关产品的网络交易监测,对发现电商平台上宣传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或者对平台内商家的违法行为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电商平台法律责任。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结合职责,依法对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强化信用监管,将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伪造证件、定金诈骗、销售假冒伪劣等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知识,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农户质量意识和辨识能力。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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