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东方中科(002819.SZ)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96亿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100%,占公司总股本13.21%。冻结原因是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应履行补偿义务而尚未实际履行补偿义务。冻结期限从2025年9月29日至2028年9月28日。
东方中科明确指出,被冻结股份均属于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应履行补偿义务而尚未实际履行补偿义务” 的股份,冻结直接关联业绩补偿纠纷。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万里锦程等20名股东发行1.31亿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4日上市。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中,包括万里锦程在内的20 名交易对方承诺,万里红2020-2022年各年度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0.71亿元、2.1亿元、3.1亿元。
但标的业绩却上演“断崖式下滑”。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万里红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7311.35万元、1.12亿元和-1.14亿元,三年累积实现净利润为7069.38万元,完成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的11.96%,未达到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80%,触发补偿程序。根据公告,业绩承诺方优先以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因补偿迟迟未落地,东方中科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因万里红2023年度仍未完成承诺业绩,且被申请人同样拒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一揽子解决纠纷,公司变更仲裁请求,将诉求范围从2022年补偿扩大至2022-2023年合并补偿,涉案股份增至7132.88万股,此外还包括返还该等股份对应分红款、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合计3137.54万元等诉求。
2024年12月17日,仲裁首次开庭,但第一次开庭尚未有实质性进展,2025年7月28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次仲裁已完成第二次开庭审理,但庭审结果尚未公布。
万里红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完成和东方中科的整合上市,专注于信息安全保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智慧政务与信创工程、生物特征识别、专用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创新研究和技术应用,为各个行业用户提供整体应用解决方案。
东方中科在公告中强调,万里锦程非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股份冻结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变更及日常经营,但也坦言此次冻结股份事项对前述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影响将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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