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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5年底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1/3

2025-09-25 14:03:09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阅读量:1427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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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下称《若干举措》),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工作,推动全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至2028年12月31日,各项举措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若干举措》明确,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鼓励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约定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
 
  《若干举措》强调,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5年底前,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用海审批、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时限在法定基础上压缩50%,大型风光电基地、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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