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于1978年6月,是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该机构办公地址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446号,配套10余条公交线路经过,形成立体交通网络 [3]。截至2012年数据显示,该站配备4300平方米监测用房和200余台(套)
仪器设备,具备290多项环境指标监测能力,技术人员占比达90%。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理化分析仪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JSZC-320000-NJJD-G2025-0023的预算金额为139万元,项目编号为JSZC-320000-NJJD-G2025-002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1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D-G2025-0023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理化分析仪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3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购便携式水环境DNA过滤仪1台、全自动总磷总氮分析仪1台、连续流动分析仪1台、定量浓缩仪(氮吹浓缩仪)1台、定量浓缩仪(真空平行浓缩仪)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时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调试等并投入使用,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自行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1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国泰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人:马德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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