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政策法规

《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5-09-17 14:05:02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量:15118 评论

分享:

  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前。
 
  原文如下↓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中“省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鉴于国家《办法》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我省实施办法与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确定为7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前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子邮箱:qhsfgwhzc@163.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
 
  附件: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