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福建省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到2030年,全省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更加成熟,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福建全面建成。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系统部署了七大重点任务,协同推进,全方位覆盖关键领域。
一是构建山海协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格局。福建省将打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善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并建设零碳园区、推进湄洲岛"近零碳岛屿"建设。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方案要求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同时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3000亿元左右。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福建省将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30%。
四是着力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福建省将深化"电动福建"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
五是促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将达40%,绿色建筑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六是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福建省将发展循环经济,壮大"以竹代塑"等产业,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
七是加快消费模式绿色转型。福建省将引导绿色消费,完善激励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并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试点。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创新平台布局,加快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法规
标准建设。此行动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福建省在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美丽福建提供了具体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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