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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144号)

2025-09-16 08:39:05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阅读量:1505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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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5〕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5年8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挥新型储能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作用,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扩大内需,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2027年,新型储能基本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技术创新水平和装备制造能力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初步建成,形成统筹全局、多元互补、高效运营的整体格局,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仍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各类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应用场景持续丰富。充分发挥各技术路线优势,拓展新型储能在电源协同运行、电网稳定支撑及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领域应用。
 
  ——多元技术逐步成熟。锂离子电池储能实现规模化应用,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飞轮储能等进一步商业化发展,固态电池、重力储能、热储能、氢储能及其他创新技术示范应用。
 
  ——系统性能显著提升。新型储能关键设备及系统的综合能量转化效率、循环寿命等经济性指标及全生命周期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产业创新稳步增强。推动政策机制完善,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在重点地区先行先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提质增效,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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