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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435万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监测仪器

2025-09-09 15:10:51来源:化工仪器网 阅读量:1524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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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东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盐城市委、东台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近日,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造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435万元。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81-DTJM-G2025-0004
 
  项目名称: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35.00万元
 
  采购需求: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造,拟采购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四元梯度高效液相色谱仪、小型设备及实验室改造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货物全部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相关资料下载: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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