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要求,进一优化完善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备案及冠名工作的通知》,拟择优备案、冠名(企业)一批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
针对重点布局方向,主要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聚焦能源装备、页岩油开采、航空装备、卫星制造、生物育种、智能
机器人、工业母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制造、氢能等11个重点领域和方向给予优先支持。对涉及数字经济新业态、新一代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商业航天、深海极地、功能性食品、生命健康等其他领域,统筹安排,择优支持。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应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
2.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实力;
3.具有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
5.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能保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为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中也提到,要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近三年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等高水平科技成果,累计获得与申报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对一致的专利授权等知识产权(非转让)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3项以上,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据悉,重点实验室提交及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7:00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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