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行业动态

黑龙江省开展重点实验室备案及冠名工作

2025-09-08 10:39:17来源:化工仪器网 阅读量:19495 评论

分享: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要求,进一优化完善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备案及冠名工作的通知》,拟择优备案、冠名(企业)一批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
 
  针对重点布局方向,主要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聚焦能源装备、页岩油开采、航空装备、卫星制造、生物育种、智能机器人、工业母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制造、氢能等11个重点领域和方向给予优先支持。对涉及数字经济新业态、新一代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商业航天、深海极地、功能性食品、生命健康等其他领域,统筹安排,择优支持。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应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
 
  2.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实力;
 
  3.具有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
 
  5.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能保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为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中也提到,要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近三年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等高水平科技成果,累计获得与申报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对一致的专利授权等知识产权(非转让)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3项以上,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据悉,重点实验室提交及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7:00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7:00时。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