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首都之窗发布。《实施意见》从夯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基础、畅通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渠道、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服务能力、释放数据要素市场创新活力等方面提出20条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夯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基础。完善公共数据目录并实行统一目录管理,动态更新数据的共享、开放属性。遵循“一数一源一标准”原则,各区各部门强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提升公共数据质量。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