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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已累计完成近170家重污染企业退出搬迁

2025-07-04 08:45:15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阅读量:1527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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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0号建议的答复
 
  王新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生态环境厅对“退城入园”铸造企业给予扶持资金》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工业布局、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省政府2018年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立足产业发展实际,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已累计完成近170家企业退出搬迁,有效促进城市工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二)推动搬迁改造企业提质升级。充分发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作用,指导企业将搬迁改造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我省先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建立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制造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专精特新贷”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支持和指导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鼓励建设智能车间、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提高企业环保绩效水平。
 
  (三)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我省通过财税、资金、土地等方面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搬迁改造,按照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对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符合条件的搬迁损失可按照规定予以税前扣除。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守法经营、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搬迁改造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享受适度优惠利率。搬迁改造企业腾退土地可依法享受有关政策,产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帮扶企业提升绩效等级。加强对退城搬迁企业帮扶指导,支持钢铁、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等措施提升环境绩效等级。优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充分发挥绩效A级企业引领作用,以“先进”带动“后进”,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清单,加快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省级绿色标杆企业,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大气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传统产业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环保装备产业等领域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督促指导各地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开展线上、线下资金项目培训,指导帮扶企业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有效推进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2025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邰 帅
 
  联系电话:0371-66309350 1503833356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洛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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