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农民收入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更好发挥政策效应,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生产者补贴落实工作。
《通知》要求,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全省所有市县(沈抚示范区)的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实际生产者。大豆每亩补贴标准比玉米高350-400元,具体额度由各市确定。
将正常管理的复种、间种、套种大豆和玉米纳入补贴范围;大豆、玉米与其他农作物带状复合种植(间种、套种)的,根据大豆、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测算补贴额度。大豆、玉米与果树间种(套种)的不纳入补贴范围。涉及融通公司承接运营的军队农副业基地补贴继续由相关市县负责落实。生产者补贴资金全部兑付给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不得再调剂用于种植结构调整。支持引导高油高产、高蛋白等优质大豆品种生产资金要按照《2025年辽宁省支持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发展政策实施方案》落实。
各地组织做好补贴申报、核查确认、汇总公示、归档上报、抽查核验、标准测算、补贴发放等工作,及时、精准发放补贴资金,保护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于确实无法自主申报、领取补贴资金的农户,乡镇(街道)政府要规范委托申报、领取补贴资金程序,由村委会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并留档封存,严禁发生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
各市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必须按要求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收集汇总年度补贴发放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省将在补贴发放的关节时间节点调度各地发放数据,并对补贴发放迟缓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通知》要求,各市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必须按要求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收集汇总年度补贴发放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省将在补贴发放的关节时间节点调度各地发放数据,并对补贴发放迟缓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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