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当前位置:兴旺宝>资讯首页> 地方新闻

刚刚,南京发布噪声管控通告!

2025-05-29 14:21:02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15489 评论

分享:

  5月2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保障全市中高考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若干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和管控要求
 
  1.2025年6月2日至9日、6月18日至22日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时段。
 
  2.6月2日22:00至9日6:00、6月18日22:00至22日6:00,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管控期间,居民区、考点周围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3.高考(6月7日至9日)及中考(6月21日至22日)考试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各类高噪声施工作业及其他固定源噪声污染。
 
  二、管控时段夜间施工审批规定
 
  1.暂停审批考试期间的夜间施工申请:6月7日22:00至9日6:00、6月21日22:00至6月22日6:00。
 
  2.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地铁等市政重点工程和差别化管理工地,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须在获得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及家长同意、妥善安置考生的前提下,至少提前5天向工地所在区(园区)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附建设工地周边考生妥善安置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区(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3.经审批许可夜间施工作业的,如有施工噪声扰民投诉,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4.抢修、抢险作业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执行。
 
  上述管控要求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拨打“12345”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7日
 
  原标题:刚刚,南京发布噪声管控通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装备总站)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来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